2024-09-12 10:30:39|已浏览:45次
举报网红“雪梨”吸毒博主被永久禁言|微博|诽谤罪|侮辱罪 德国“博主”马库斯:感谢防疫志愿者的辛勤付出,
举报网红“雪梨”吸毒博主被永久禁言|微博|诽谤罪|侮辱罪
8月28日晚,杭州警方通报了网红“雪梨”被曝吸毒事件。对黄某某举报吸毒的朱某某(女)、倪某某(女)、吴某某(男)三名当事人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上游新闻注意到,在网上发文举报网红“雪梨”吸毒的黄某某微博账号(@Candy要飞)已被永久禁言。
8月27日晚,名为“Candy要飞”的微博账号,突然在几个小时内发布多条留言,实名举报网红“雪梨”(朱宸慧)在酒店开房聚众吸毒。
有网友看到“Candy要飞”的爆料后,立即询问“雪梨”跟其前夫张珩,“雪梨”方面删除了询问的留言,并将微博设置成不能评论,而张珩回应称“Candy要飞”的爆料是虚假不实内容。
28日凌晨,“Candy要飞”继续发文称,对于“雪梨”疑似聚众吸毒事件,已经报警处理。
随后,“雪梨”针对网络爆料其涉毒插足传闻发布严正声明,表示针对造谣内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8月28日晚,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对黄某某举报吸毒的朱某某(女)、倪某某(女)、吴某某(男)三名当事人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进一步调查,朱某某等人吸毒系吴某某杜撰后告知黄某某,黄某某听信后报警,并未经核实即在微博连续发布多条不实信息,引发网络热议。当地公安局现已依法对吴某某、黄某某传唤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网友保持理性,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该通报发布后,记者查询发现,此前指控“雪梨”吸毒的@Candy要飞 账号因违反社区公约,被永久禁言。
造谣诽谤会受到什么处罚呢?记者翻阅了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德国“博主”马库斯:感谢防疫志愿者的辛勤付出
德国人马库斯·迈耶于2017年来到西安。这些年来,他一方面为前来西安的外国人提供本地生活服务信息,同时通过写博客、拍视频等方式,向海外展示西安这座古老而又现代的城市。
在西安本轮疫情中,马库斯表示通过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很高兴看到疫情得到了控制,特别想感谢所有志愿者对社区居民的辛勤付出。
记者:张晨俊、郑昕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新华社国际传播融合平台出品
发布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