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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切牛肉卷”实为拼接而成 法律人士称直播间涉嫌欺诈 不能任

来源:网络收集仅供参考

2024-10-03 12:06:34|已浏览:6次

“原切牛肉卷”实为拼接而成 法律人士称直播间涉嫌欺诈 不能任由“明星祝福视频”产业脱离法律监管 

“原切牛肉卷”实为拼接而成 法律人士称直播间涉嫌欺诈

图:主播直播画面。

■本报记者 孟刚

近日,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羊公司)名下主播“疯狂小杨哥”带货的一款“原切牛肉卷”实际为拼接牛肉,供货商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对此,法律人士表示,三只羊公司作为直播间运营者及涉案牛肉的广告发布者,不仅涉嫌虚假宣传,还涉嫌欺诈,应承担民事责任。

拼接牛肉卷冒充原切被罚

9月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视频称,疯狂小杨哥推销的“鲜多裕原切牛肉卷”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供货商已被处以50万元罚款,有4.2万名消费者被骗,按照退一赔十的规定需要赔偿4200万元给消费者。

9月9日,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鲜多裕”关联公司湖北鲜多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鲜多裕公司)于今年7月被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12月5日至10日期间,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并受理大量关于鲜多裕公司通过直播间销售的牛肉卷、羊肉卷并非宣称的“原切”牛羊肉,疑似合成拼接肉的投诉举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4日与三只羊公司签订网络推广服务合同,约定其名下的主播“疯狂小杨哥”在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为当事人的“鲜多裕澳洲谷饲牛肉卷4斤”带货,销售单价89.9元,并确定“鲜多裕澳洲谷饲牛肉卷”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2707(原切肉的执行标准)。当事人签订网络推广服务合同后,寻找生产厂家,并约定生产速冻调制食品,配料含牛肉、水、复配水分保持剂。2023年11月25日,主播疯狂小杨哥为“鲜多裕澳洲谷饲牛肉卷4斤”开直播专场带货推流,直播过程中宣称该产品为原切肉并非调理肉,且使用“不合成、不注水、不拼接、不腌制、零添加”的字样。同时,也通过三只羊公司的直播账号以直播挂车以及商品挂橱窗等方式,在商品详情页面宣传推广销售其经营的“澳洲谷饲牛肉卷”是“原切肉”,同样使用了“不合成、不注水、不拼接、不腌制、零添加”的字样,上述销售量合计42811单,销售金额合计387.16万余元。

青山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明知委托生产的“澳洲谷饲牛肉卷”配料含牛肉、水、复配水分保持剂,但却在直播带货推广、商品详情页面宣传“原切肉”,侧重宣传“无添加”特点,主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客观上已经使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产品竞争的优势地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50万元。

直播间虚假宣传要担责

三只羊公司作为直播间运营者,鲜多裕公司作为供货商,消费者购买商品,这三方之间形成网络直播营销法律关系。那么,涉事方该如何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又该承担哪些责任?

“该事件中,鲜多裕公司作为商品的经营者,因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该公司的行为应属欺诈,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及惩罚性赔偿。”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表示。

王久成还表示,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直播间为推广商品作出的宣传信息与商品实际信息不符的,构成虚假宣传。据此,三只羊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红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认为,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三只羊公司作为直播间运营者及涉案牛肉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直播间被认定为发布虚假广告,应由监管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至于三只羊公司是否构成欺诈,王久成表示,认定欺诈行为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对重要事实作虚假陈述,重要事实包括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或者服务的质量、内容、价格等;二是使消费者不明真相而信赖,造成消费者上当受骗的事实;三是经营主体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

黄启瑞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三只羊公司推广涉案牛肉前应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商品的真实信息。该公司在未核实商品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将调理肉宣称为原切肉,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消费者该如何索赔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黄启瑞表示,消费者可以选择与鲜多裕公司、三只羊公司协商。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王久成表示,消费者可以联系直播间的售后,如果直播间售后不予回应或处理不当,可以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将鲜多裕公司和三只羊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针对赔偿消费者的问题,记者多渠道向三只羊公司发送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9月9日,电商平台上“鲜多裕肉制品旗舰店”的客服回复记者称,如果认为收到的商品不好,可以直接联系主播,由主播答复。


不能任由“明星祝福视频”产业脱离法律监管

近日,多位明星为缅北电诈头目录制庆生视频的新闻引发热议。据中新经纬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输入“明星祝福视频”,大部分平台显示“没有找到相关结果”,不过个别平台仍有“明星祝福视频”销售,其背后已经形成产业链,录制价格一般从上千元到一二十万元不等。这样一种打着世俗、道德乃至法律“擦边球”的明星祝福视频,看似“人畜无害”,实则也暴露出脱离法律监督和约束的风险。

明星祝福视频,顾名思义,就是由明星或者网红录制的一段视频,用来祝福某个人或者某个场合。事实上,明星祝福视频早已在网络热销,一般多被用于生日、节庆等场合,祝福视频的定价按明星“咖位”区分。从明星艺人自身来说,录制祝福视频表面只是买家与卖家的一场交易,但在名人效应的作用下,视频就是“站台”的表现、语言就是立场的象征。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对自己的影响力和引导力有清晰的认知,珍惜声誉、恪守职业道德准则。

还应该看到,明星祝福视频背后存在法律监管的模糊地带。2022年国家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明星在商业广告中通过形象展示、语言、文字、动作等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或者证明,应当依法认定为广告代言行为。”因此,明星与企业合作的祝福视频中,直接点名企业甚至产品的名字,已然就有了变相的广告代言之嫌,应该受广告法的约束,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被祝福的对象是自然人,那么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法将之视同广告进行管理,必须依靠社会监督和行业自治组织制定自律规则,为明星审慎自律提供规范指引。

除此之外,明星祝福视频产业背后的“灰色地带”也不明晰。一是商家自称要价不含税,对于出售视频“不核实不开发票”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有待判断;二是从“选定艺人到提供文案再到录制祝福”这一流水线式过程背后是否存在商家利用剪辑截取、配音、AI换脸的剪辑合成技术制作假视频欺骗消费者,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名誉权、牟取暴利的情况也有待调查。

因此,有必要对明星祝福视频产业的发展进行及时纠偏。一方面,明星及相关企业有必要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坚持正确导向的同时,做好事前把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划出红线、明确规则,加强对明星祝福视频行业的监管。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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