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1 15:05:22|已浏览:7次
485名!唐山一地发布事业编招聘公告 招录事业编制15人!合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485名!唐山一地发布事业编招聘公告
转自:唐山广播电视台
?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5名。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85名,其中市直、镇街事业单位综合类165名、医学类45名、教育类275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发布公众号、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原为滦州市户籍人员或配偶为滦州市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滦州市的,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科专业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2023年退役安置在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8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面向退役安置到滦州市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符合报考教师岗位条件的1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
7.面向“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定向招聘1人。“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指服务于滦州市的2009年至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已考取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职工的除外。
8.单位名称为滦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岗位)、滦州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岗位)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于今年新设置的岗位,此岗位统一招聘人员选岗后在医共体牵头医院滦州市人民医院或滦州市中医医院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调到选岗确认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至7月5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至7月6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的账号名、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登录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
4.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首页的报名流程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因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特别提示:报考综合类岗位人事代理人员按放宽政策不限专业,但被报考单位聘用后,已取得的职称可能会出现因职岗不符不能聘用的情况,请相关人员谨慎选择报考单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前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8.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满足社区基层治理需要,拟招聘11名社区工作者(非在编人员)。招聘条件为:具有滦州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综合类岗位报名人员可兼报社区工作者岗位。在面试落选的人员中,结合本人意愿,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未完成招聘计划,则在综合类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本人意愿,以空余岗位1:2的比例选取人员进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人员录用后按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三)开考比例
综合类、医学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教育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岗位不限制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综合类、医学类、教育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7月17日9:00起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其中综合类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11、12)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综合类其他岗位、医学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教育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面试前由组织、人社、教育、卫健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详见滦州市人民政府网。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资格复审地点:滦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滦州市新城文兴道18号)。
(三)播音与主持岗位试岗性评价
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11、12)采取笔试、试岗性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岗性评价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上镜形象、音质音色、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进入试岗性评价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确定试岗性评价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试岗性评价);若试岗性评价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0:1,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试岗性评价。现场打分,从试岗性评价合格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试岗性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试岗性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试岗性评价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时刻保持联系畅通、随时关注滦州政府网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和试岗性评价确定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请考生关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方式:
综合类、医学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教育类面试按不同岗位名称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种形式。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227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其它岗位的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采取蛇形分组方式面试,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总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11、1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第二天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由组织、人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工作岗位。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市组织、人社部门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教育类统一招聘人员第一个聘用期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6、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详见《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外)。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5、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发布公众号、滦州市电视台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30-7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形成压缩文件投递到指定邮箱lzswjjrsz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86355。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底限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 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3)《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一份;
(4)医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特别提示:选聘面试时间与公开招聘面试时间为同一天)
1、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并及时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公示
1、考核:考核由人社部门结合卫健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来源:中国唐山
招录事业编制15人!合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9月18日,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1名。其中,合肥市公安局共招聘15人。
完整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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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准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统一笔试和专业测试监督指导等工作;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18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合肥先锋网(www.hfxf.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28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8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9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 “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5个类别(中小学教师类为“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为“西医临床岗位”)。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1月2日下午14:30-17:30,11月3日上午0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1312室,联系电话:0551-63536114)申报加分事宜。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其中,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专业测试公告将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一)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二)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1-63536114
考务咨询电话:0551-62669622、62615147
纪律监督电话:0551-63536195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