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首昱信息网!

免费信息发布

位置:首昱信息网 > 新闻资讯 > 其他 >  广州天使母基金落地运营 关于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天使母基金落地运营 关于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来源:微商网

2024-09-16 13:38:56|已浏览:13次

广州天使母基金落地运营 关于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广州天使母基金落地运营

近日,广州天使母基金正式落地运营。

广州天使母基金依托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并由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采取“母子基金”+直投方式运作,以“母子基金”与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合作设立子基金为主、直投为辅。重点聚焦“大学大院大所大平台”早期项目的投资孵化,引导“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广州天使母基金的设立,对于广州发展科技金融,活跃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助力科技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今年4月,《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提出“组建广州天使母基金,吸引一批优质天使投资管理人合作设立子基金,建立可操作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破解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的融资难题。”

目前已有多地通过设立天使基金,激活并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潜力企业快速成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科技创新生态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入9月,东莞和黑龙江有新动作:

东莞市天使投资母基金申报及遴选指南发布,投资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东莞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九条重点产业链或补链强链关键环节细分赛道,重点投资高精尖领域和硬科技前沿领域初创型、成长型实体企业和未来产业项目。

由黑龙江省科技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龙江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作为出资人,科力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共同联合发起的黑龙江省龙江天使投资基金正式设立,将重点投资黑龙江省新质生产力领域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投“两新”、投发展、投未来、投早投小、投新投硬,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和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注入资本源头活水。

同时,各地也在调整基金管理机制,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强基金招商力度。比如《河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包含回购和让利机制:

回购。子基金完成1倍返投基础上,支持子基金其他出资人回购母基金出资份额,同等条件下,子基金的非财政出资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在子基金设立后3年内(含3年)购买的,母基金出资部分以原始出资额转让;在3年至5年内(含5年)购买的,以母基金原始出资额及从第4年起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计算的收益之和转让;5年以上购买的,母基金出资部分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让利。子基金采取项目“即退即分”原则,母基金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在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后,若子基金满足本实施方案“六、投资管理”中“(二)返投要求”的规定,母基金将投资于河南地区项目所得收益让渡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优化基金条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拓宽基金投资范围,单一天使投资基金中数量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投资企业应当注册在合作区或者澳门特区,或外地被投企业承诺一年内迁入且五年内不迁出。优化退出条款,基金以市场化原则决定退出方式及退出价格。

文字来源:广东金融、河南省政府官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东莞科创金融集团、龙江新产投


关于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原标题:关于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9282;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9283;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22年1月1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yfunds.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 相关阅读